各教學單位:
根據《江西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成果獎勵辦法》及贛教高字〔2012〕75號的規定,學校進行第十三批省級教學成果評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重點
本次省級教學成果獎勵范圍是:普通高校教師、教學輔助人員、教學管理干部從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學(含研究生、本科、??疲┕ぷ?,在教書育人、教學改革、教材建設、教學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學成果,包括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在普通高等學校中取得的教學成果。獎勵的重點是在改革方面邁出重大步伐并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學成果。在相同條件下,經立項的省級教學研究項目和長期從事公共課、基礎課教學工作的教師及中青年教師取得的教學成果優先考慮。
二、材料上交時間
2012年9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請、推薦程序
成果主要完成者向所在系提出申請,經所在系審核同意,向學校推薦。各系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推薦校級獎的數額,但推薦校級一等獎的成果不得超過推薦總數的20%。學校召開有關會議,確定向省推薦名額。
四、申報材料
申報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材料有:《省級教學成果推薦書》1式3份,《省級教學成果獎申請表》1式30份;反映該成果的科學總結或在省級以上新聞出版部門批準的報刊上發表的論文、成果概述(400字以內)各1式3份;申報一等獎的《省級教學成果鑒定書》1式3份。
上述申請材料請按省教育廳提供的樣式填寫(紙張用A4,兩面印制)??偨Y、論文等材料應單獨裝訂成冊。申請材料請用厚牛皮紙袋裝好(每袋限裝一項教學成果的材料),并在每個紙袋兩面分別貼上《省級教學成果申請表》的第一、二頁。所有申請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底。
有關表格及要求見教務處郵箱。
教 務 處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