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學校建院升本工作的總要求,針對校園內機動車輛隨處停放、亂停亂放及超速行駛等各種違章違規的現象越來越嚴重,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認真執行《景德鎮高專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為迎接“國檢”專家組的評估創造良好的校園環境,現將有關工作要求及事項通知如下:
一、車輛登記管理
全校公務用車及教職工的機動車輛從2012年11月15日起,再次進行一次全面備案登記,由各部門、各單位負責匯總統一到保衛處進行備案登記,對沒有辦理校內通行證的全部補辦通行證。凡今后教職工新購置車輛或更換車輛的請及時到保衛處辦理備案登記,領取通行證,以便門衛查驗,方便教職工駕車進出校門。
二、車輛停放管理
學校為了教職工方便停車,規范停車秩序,已開辟和劃定如下停車場地和場所交由保衛處嚴格管理,其他地方一律不準亂停亂放和隨處停放。
1、新行政大樓院內停車場;2、老行政樓前停車帶、第一教學樓前停車帶及樓前兩邊劃定停車位;3、學生活動中心地下停車場;4、第二教學樓旁露天停車場;5、新圖書館致遠路至北門單邊劃定停車位。
三、嚴格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學校公務車輛及全校教職工機動車輛一律按上述停車場地和場所就近規范停放,從2012年11月20日起保衛處將對新行政樓、第一教學樓、老行政樓、藝術樓門前,致遠路主干道、第一實驗樓前道路、明志路全段實行重點整治,對在校內超速行駛、違規亂停亂放的車輛發出違規通知單,對違規車主進行批評教育,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責成車主說明情況,并將違規情況進行全校通報;第三次收回校內機動車通行證并報請學校教育處理,對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今后學校將加大對車主、車主所在部門領導的責任追究力度,實行“兩管”原則:即管好自己所在部門的人,管好所在部門門前路段,做到門前包干責任制。保衛處在認真做好宣傳發動的同時,加大對校內道路交通執勤和巡查監管力度,對屢次違規的車輛,將不定期進行通報,形成相互監督,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的長效機制,需要廣大教職工的自覺遵守和大力配合,共同維護校園道路交通秩序,為維護校園道路交通安全和保障校園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做出積極努力,為建院升本做出積極的貢獻。
校綜治辦 校保衛處
2012年11月15日